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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 B 39 备案号:32936-2012 广 东 DB44 省 地 方 标 准 DB44/T 981—2012 桑蚕原原种繁育技术规程 The technical rules for producing grandparent eggs of silkworm(Bombyx mori.) 2012-01-12 发布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2-04-15 实施 发 布 DB44/T 981—2012 前 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定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广东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广东省蚕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起草。 本标准参加单位:广东省蚕业技术推广中心、广东丝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丝绸纺织集团有限 公司、广东省丝绸集团英德蚕种场、茂名市蚕业技术推广中心、华南农业大学动物科学学院蚕丝科学 系、广东省农业科学院蚕业与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忠芬、胡智明、余爱群、邱国祥、张桂玲、黄星光、刘新国、张化成、 宋怡、钟苏苑、彭丽红、王叶元、陈列辉。 DB44/T 981—2012 桑蚕原原种繁育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桑蚕原原种的繁育原则、种性保持措施、繁育条件、原原母种饲育、制种和资料保 存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桑蚕原原种的繁育。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NY/T 1093-2006 桑蚕一代杂交种繁育技术规程 NY/T 1492-2007 桑蚕原种繁育技术规程 DB44/T 828-2010 3 桑蚕原原种及检验规程 术语 NY/T 1093 桑蚕一代杂交种繁育技术规程、NY/T 1492 桑蚕原种繁育技术规程与DB44/T 828 桑蚕 原原种及检验规程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列出了部分术语和 定义。 3.1 原原母种 great grandparent eggs 供生产原原种和品种继代用的蚕种,叫原原母种。 3.2 原原种 grandparent eggs 供生产原种用的蚕种,称为原原种。 3.3 简易催青法 simple incubation method 经解除滞育的蚕种,在一定温湿度条件下保护至孵化的方法,称为简易催青法。 3.4 蛾区育 single batch rearing 以一只雌蛾所产的蚕卵为一个群体进行饲养,称为蛾区育,也称单蛾育。 3.5 早采茧 early harvest of cocoons 熟蚕吐丝基本结束尚未化蛹时采茧,称为早采茧。 3.6 异蛾区交配 interbatch mating 同一品种或同一品系的不同蛾区的雌雄进行的交配,称为异蛾区交配。 1 DB44/T 981—2012 3.7 组 group 经选留的同一品种若干合格蛾区合并而成的种茧群体,称为组。 3.8 发蛾调节 eclosion regulation 蛹期用一定的温度,使对交组雌雄蛹达到同日、等量羽化,称为发蛾调节。 3.9 蚕种保护 silkworm eggs protection 蚕卵产下后至孵化前这段时间的保护,称为蚕种保护。 4 繁育原则 繁育原原种时,每个品种的饲养量不得少于20 蛾;在原原种繁育的同时,优先选择优良蛾区制原 原母种,原原母种留种蛾区数应不少于6 个蛾区。 5 种性保持 5.1 留种原则 留种蛾区必须达到原原种种茧评审合格指标,在各发育阶段注意选除不符合品种固有特性的个体 和饲育区。 原原母种留种蛾区的生命力在批平均成绩以上;全茧量应控制在批平均值±0.05 g以内,区内留 种个体全茧量应控制在批平均值±0.05 g以内,茧层量应控制在批平均值±0.025 g以内。 原原种留种蛾区的全茧量应控制在批平均值±0.1 g以内;区内留种个体全茧量应控制在批平均值 ±0.075 g以内,茧层量应控制在批平均值±0.04 g以内。 5.2 双重保种 生产上推广的蚕品种,繁育单位和品种选育单位应同时保种。每3年~5 年调查比较品种(品系) 性状,当某单位保存的品种(品系)种性发生退化时,应更换另一单位种性保持好的品种(品系)。 6 繁育条件 6.1 桑园条件 6.1.1 选址要求 宜选择土壤肥沃,无青枯病史,日照充足,地势平坦,排灌方便、交通方便、远离工业污染区、 远离丝茧育蚕区、无有毒物质污染的地点。 6.1.2 品种选择 宜选择年生长期长(春早发芽、生长快、休眠迟)、叶质优、高产、耐采伐、营养价值和高抗病 性、抗逆性强的桑树品种。 2 DB44/T 981—2012 6.1.3 种植要求 2 每1/15 hm 栽植3000~4000 株,有效枝条控制在1.1万~1.3 万条。 6.1.4 施肥要求 以有机肥为主,施用化肥时N、P、K肥应合理搭配,一般比例以5:3:4为宜。 6.1.5 人员配备 至少一名中级职称以上技术人员和足够的熟练操作工人。每一熟练操作工人管理桑园面积不宜超 2 过0.5 hm 。 6.2 蚕室条件 6.2.1 生产用房要求 应有能调节温度、湿度的专用蚕室、上蔟室、制种室及专用的贮桑室和足够的附属室。 6.2.2 设备要求 有可调节温度、湿度的专用设备。 6.2.3 环境要求 生产用房室内、周围环境、主要道路等地面要硬底化和有专用晒场,提高消毒效果。生产区和生 活区严格分开。 6.2.4 人员配备 具有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通过的蚕种检验人员、生产人员各一名以上,且至少有一名高级职 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足够的熟练技术操作工人。每一技术操作工人饲养蛾区数不宜超过50 蛾。 7 原原母种饲育 7.1 饲育型式 采用单蛾育。 7.2 前期准备 按NY/T 1093-2006中6.2执行。 7.3 催青 7.3.1 催青方法 采用简易催青法,见表1。 3 DB44/T 981—2012 表1 简易催青法要求 催青时间 d 7.3.2 胚子发育程度 温度 相对湿度 ℃ % 光照 1~2 甲~乙 2 25.0 80 3~4 丙 1 ~戊 2 25.5~26.0 80 5~8 戊 3 ~己 3 25.5~26.0 80 人工感光到18 h 9~10 己 4 ~己 5 25.5~26.0 85 黑暗 11 孵化 28.0 85 早晨5:00~6:00感光 昼明夜暗 催青要求 7.3.2.1 催青室应配备温、湿度自动控制装置;按胚子发育阶段调节好温度、湿度、光线。 7.3.2.2 每日上、下午对蚕种进行上下、左右、前后对调,使蚕种感温均匀;每日定时换气 1~2 次; 避免温、湿度激变,忌接触不良气体。 7.3.2.3 7.3.3 做好蚕卵的发育观察和调节。 卵期要求与选择 7.3.3.1 出库催青用原原母种卵圈数与计划收蚁卵圈数比例应为 3:1。 7.3.3.2 催青期间应根据卵色、卵形、卵量、产附情况、死卵和不受精卵等进行卵圈初选;宜在蚕种 点青到转青期间,根据蚕卵发育整齐度,确定中选卵圈。 7.3.4 冷藏抑制 需推迟收蚁时,可进行转青卵的冷藏抑制,冷藏温度为5 ℃,抑制时间以2 d~3 d为限。进入抑制 前和抑制结束后,要在10 ℃~15 ℃中间温度中放置2 h~4 h。 7.4 收蚁 7.4.1 收蚁准备 收蚁前3 d~5 d将蚕室、蚕具、收蚁用具等备齐并进行消毒;收蚁前1 d对蚕室加温排湿;备好收 蚁用叶。 7.4.2 收蚁时间与方法 收蚁宜在上午8:00~11:00进行,同一品种的收蚁时间宜在90 min内完成。用桑引法收蚁。 7.4.3 孵化调查 收蚁结束后及时调查收蚁头数、未孵化卵、不受精卵等。 7.4.4 微粒子病补正检查 孵化调查结束后,保存好收蚁后的卵壳及死卵进行微粒子病补正检查。若检出有微粒子孢子,应 整批淘汰。 7.5 4 蚕期要求 DB44/T 981—2012 7.5.1 温湿度及用叶要求 小蚕期饲育温度26 ℃~28 ℃,相对湿度80 %~85 %。壮蚕期饲育温度24 ℃~26 ℃,湿度70 %~ 75 %。宜逐龄降温;用叶要求按NY/T 1093-2006中6.5.2执行。 7.5.2 用具及设施要求 未经消毒的蚕具,禁止带入蚕室使用;运送蚕沙的用具与运送桑叶的用具应严格分开,桑园杀虫 的喷雾器与蚕室、桑室用的喷雾器应严格分开;设置专用贮桑室、专用蚕沙池和消毒池,贮桑室和桑 箩每龄用蚕用消毒药物消毒一次。 7.5.3 操作要求 大小蚕分室饲育;所有人员进入蚕室、贮桑室应换鞋,调桑、给桑前和除沙后应洗手。1 龄眠除 1 次,2 龄起、眠除各 1 次,3 龄起、中、眠除各 1 次,4 龄起、中、眠除各 1 次, 5 龄起除 1 次,每 日中除 1 次。除沙时尽量减少尘土飞扬和蚕沙落地;除沙后,蚕网应及时清洗消毒,蚕室地面用蚕用 消毒药物消毒;蚕沙、病蚕应及时处理。蚕体蚕座每龄期至少进行一次消毒;每日对蚕座进行上下、 左右、前后对调,使蚕座感温均匀;每日结合给桑进行换气。 7.5.4 选择要求 淘汰不符合品种性状的蛾区;逐区分类详细登记淘汰的弱小蚕、病毙蚕。蚕期饲育区淘汰率>5 %, 个体淘汰率>8 %。自收蚁至上蔟未发现微粒子病,除虫、鼠为害和药物中毒外,凡病毒病、真菌和细 菌病的累计感染率,春期<1 %,秋期<2 %为合格区; 7.5.5 微粒子病预知检查要求 每龄逐区抽取3~5 条迟眠蚕、弱小蚕、病毙蚕进行微粒子病预知检查,淘汰检出有微孢子的饲育 区,淘汰区微病发病率≥5 %的饲育批。 7.5.6 清洁消毒要求 养蚕结束后将用过的蚕室、蚕具及周围环境先用蚕用消毒药物喷洒消毒一次,然后打扫清洗,最 后对蚕室、蚕具进行密封消毒。 7.6 蔟中管理 7.6.1 分区上蔟 上蔟前,保证蔟室、蔟具、环境三干燥;分区上蔟;逐区登记不良蚕、病死蚕、迟熟蚕等。 7.6.2 蔟中环境 按NY/T 1492-2007中6.3.1.3执行。 7.6.3 采茧 分区早采茧。采茧前,先剖茧观察,若已化蛹,改为化蛹后采茧。轻采、轻放,勿堆压。逐区登 记落地蚕、蔟中死蚕、不结茧蚕、薄皮茧等。 5 DB44/T 981—2012 7.6.4 微粒子病预知检查 逐区登记蔟中不良蚕、病死蚕、迟熟蚕、薄皮茧等,并抽取3~5 条进行微粒子病预知检查,淘汰 检出有微孢子的蛾区;淘汰区微病发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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