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 file download
ICS 65.020.40 B 65 备案号:36340-2013 吉 林 DB22 省 地 方 标 准 DB 22/T 1191—2011 天然次生蒙古栎林生态恢复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 of ecological restoration of natural secondary quercus mongolica forest 2011 - 06 - 30 发布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1 - 06 - 30 实施 发 布 DB22/T 1191—2011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长白山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吉林省林业厅归口并管理。 本标准由长白山科学研究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绍先、黄祥童、赵伟、金慧、邵天玉、黄利亚、张睿、尹航、秦立武、赵莹、 崔凯峰、李晓杰、牛丽君、肖影。 I DB22/T 1191—2011 天然次生蒙古栎林生态恢复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长白山区天然次生蒙古栎林生态恢复的术语和定义、恢复目标、恢复树种选择、恢复 措施、后期管护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吉林省长白山次生蒙古栎林分布区生态恢复与重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 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6000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GB/T 15776—2006 造林技术规程 LY/T 1572—2000 东北、内蒙古天然次生林经营技术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天然次生蒙古栎林 natural secondary quercus mongolica forest 原始林由于长期反复的干扰,遭受了严重的破坏,发生树种更替,在次生裸地上形成的以蒙古栎为 优势种的次生森林群落。 3.2 生态恢复 ecological restoration 对经过自然和反复人为干扰的退化次生森林群落,通过人为定向培育,恢复成为具有地带性顶级植 被生态功能的过程。 3.3 生产力等级 poductive force rank 根据天然次生蒙古栎种群立地条件下的土层厚度划分生产力等级。即:土壤厚度 10 cm~30 cm 为 一级;土壤厚度 5 cm~10 cm 为二级;土壤厚度≤5 cm 为三级。 3.4 林分 stand 群体林木内结构特征相同的森林。 3.5 主林层 upper overstory 当森林演替到一定阶段时,处于最上部的层次群体为主林层。 3.6 亚主林层 subdom inant overstory 1 DB22/T 1191—2011 在复层异龄混交林中,平均高度低于主林层 15%~20%的层次群体。 3.7 演替层 succession layer 在复层异龄混交林中,高度≥1.5 cm,低于亚主林层的层次群体。 3.8 更新层 regeneration layer 在复层异龄混交林中,演替层下高度<1.5 m 的幼苗或幼树群体。 3.9 林隙 forest gap 在林内由于人为或自然力形成的仍保持森林环境特点的空地,面积为 25 m2 以上。 3.10 霸王木 wolf tree 居上层林冠,冠形庞大,树干分叉多节,既无培育前途又影响相邻木生长的林木。 3.11 平茬复壮 even stubble rejuvenation 对萌蘖能力强的灌木、乔木树种,采取平茬措施,扩大繁殖速度。 4 恢复目标 恢复相应立地条件下的原生林型。 5 恢复树种选择 5.1 坚持恢复立地条件与树种的生物学和生态学特性的一致性,做到适地适树适种源。 5.2 根据恢复目的选择树种(含品种,下同)。 5.3 因地制宜地确定针叶树种和阔叶树种、乔木和灌木的合理搭配,选择多树种恢复。 6 天然次生蒙古栎林生态恢复技术 6.1 天然次生蒙古栎林类型划分 6.1.1 蒙古栎矮林类型 多是经过反复破坏的矮柞林,平均树高3 m以下,分布在山中的上腹或岗脊,坡度>16°,土层瘠薄 干旱,黑土层厚度为5 cm~10 cm。 6.1.2 低密度中幼林类型 多分布在阳坡、半阳坡的中下腹和半阴坡、阴坡,坡度<20°,黑土层厚度为 10 cm~30 cm,单位 面积株数低于经营密度标准的实生或萌生中幼龄林。 6.1.3 老龄过熟林类型 多分布在山脊或坡上部的阳陡坡,坡度>20°,黑土层厚度<5 cm,土壤干旱瘠薄,林龄在 70 年以 上。 2 DB22/T 1191—2011 6.2 苗木种类 红松 Pinus koraiensis、紫椴 Tilia amurensis、白桦 Betula platyphylla、大青杨 Populus ussuriensis、春榆 Ulmus japonica、鱼鳞云杉 Picea jezoensis 等。 6.3 苗木质量 苗木质量符合GB 6000规定。 6.4 栽植季节 裸根苗栽植在春季土壤解冻深度达到苗木主根长度时,苗木芽萌动前进行,栽植时期尽量提前;营 养钵苗栽植在雨季或春季解冻后进行。 6.5 整地 6.5.1 整地时间 植苗一个月前整地。在有冻拔害的地区,不预先整地,挖穴栽植。 6.5.2 整地方法 6.5.2.1 对于土壤瘠薄、容易水土流失的老龄过熟林采取水平沟整地,沟宽 40 cm~60 cm,沟深 20 cm~ 30 cm,沟距 30 cm。 6.5.2.2 对于水土不易流失,土层较厚地块采取穴状整地,穴口径 60 cm~80 cm,深度 25 cm~30 cm。 6.6 恢复密度 2 2 6.6.1 林内具有目的树种天然更新的幼树≥500 株/hm ,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栽培红松 1000 株/hm ~ 2 1500 株/hm 。 2 2 2 6.6.2 林内目的树种天然更新<500 株/hm ,需人工更新红松 1500 株/hm ~2500 株/hm ;紫椴 2200 株 2 2 2 2 /hm ~3300 株/hm ;大青杨、白桦等 1600 株/hm ~2200 株/hm 。 6.7 恢复质量 6.7.1 植苗后当年成活率不低于 95%,第 3 年保存率不低于 90%。 6.7.2 林下植被覆盖不低于 40%,无明显水土流失、浸蚀沟出现。 6.7.3 天然次生蒙古栎林生态恢复具体指标符合附录表 A.3。 6.8 恢复措施 6.8.1 蒙古栎矮林类型 6.8.1.1 带状疏伐 采用二次疏伐结合人工抚育的方法。疏伐带带宽为 10 m,伐去丛生的多余植株、生长不良的林木 和非目的树种,保留红松、紫椴等目的树种以及部分健壮蒙古栎,伐后林分郁闭度为 0.3~0.5。根据 保留目的树种数量,在林冠下距保留木 1.5 m 处的林间空地采用簇状人工更新 4 年生红松、1 年或 2 年 生紫椴、大青杨和白桦等,簇间 4 m,株间 1 m ,穴面 30 cm 不整地。人工抚育 3 年 6 次(3:2:1)。 疏伐带二次疏伐抚育时间为作业后的 15 年,带边缘 4 m 伐去直径大于 8 cm 栎树以及疏伐带中原 先保留的部分蒙古栎,保留与疏伐带上针叶树等高的珍贵阔叶树(含椴、槐等) ,带中间 6 m 采取均匀 透光和单株控制相结合。 6.8.1.2 效应带植苗 在林木分布均匀的情况下,每隔 4 m~6 m开辟一条效应带,伐除所有灌丛及非目的树种,保留有 3 DB22/T 1191—2011 价值的目的树种,在效应带中栽植 2 行~3 行红松、紫椴、鱼鳞云杉等树种,视立地条件采用裸根苗或 营养钵苗。株行距 1.5 m×1.5 m。对效应带中目的树种加以人工抚育,抚育 3 年 6 次(3:2:1)。 6.8.1.3 块状改造 在林木分布不均匀的情况下,块状栽植。根据立地条件,选择适宜的苗木类型,按照株行距 1.5 m×1.5 m 植入红松、紫椴、鱼鳞云杉等目的树种。 6.8.2 低密度中幼林类型 6.8.2.1 林冠下植苗 在林木分布均匀,且林下红松、紫椴等目的树种分布数量不足的情况下,进行林下清理,清除灌木、 杂草以及蒙古栎等部分非目的阔叶树种,根据立地条件,穴栽红松、紫椴、白桦、大青杨、春榆、鱼鳞 云杉等目的树种,穴距 0.5 m×0.5 m。 6.8.2.2 林隙植苗 在疏林地的林隙中,首先清除灌木、杂草以及非目的树种的天然更新幼苗,保留目的树种的天然更 新,然后,根据立地条件,人工更新红松、紫椴等目的树种,株行距 1.5 m×1.5 m,形成斑块复合群 落。 6.8.2.3 透光抚育 在红松等目的树种天然更新分布比较多的次生蒙古栎林中,伐除影响目的树种生长的藤本植物、灌 木和部分非目的树种或采取修剪非目的树种树冠的方法,郁闭度在 0.3~0.5 左右。 6.8.2.4 效应带植苗 在林木分布均匀的情况下,每隔一定距离开辟一条效应带,其保留带与效应带的比例为 6: 6,8: 8, 10:10(m) ,在效应带中的林木实行间伐,间伐强度不超过 50%,保留红松、紫椴、白桦、大青杨以及 部分荫蔽红松幼苗生长的蒙古栎或速生树种。 6.8.3 老龄过熟林类型 6.8.3.1 封育型 a)全封育 对实行封山育林的地块,划清边界,设立标牌,落实责任。林区内杜绝樵采、垦荒、放牧,严格限 制人为采集野菜、药材以及乡土关键树种种源活动,保护对红松种源传播具有显著影响的野生动物。 b)半封育 在林木主要生长季节实行封禁,保护目的树种幼苗、幼树,在天然更新难以成林的条件下有计划 地开展林隙和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包括人工撒播目的树种的种子、破土清场等技术手段并及时进行幼林 抚育。 6.8.3.2 穴状抚育 按照“五砍五留”的选木原则,伐除过熟木、霸王木、分叉木、弯曲木、折损木、病虫害木、衰弱 木以及其它非目的树种,保留目的树种的中、小径木和幼苗、幼树。作业后因地制宜引进目的树种,在 保留培育木较少的地段,植苗的林分多一些;反之,少一些。 6.8.3.3 生长抚育 6.8.3.3.1 林分分级 按林木在林分中生长状态、竞争地位、形态特点、作用、培育前途,将林木划分为三级。即: A 级木:优良木,有培育前途的目的树种,树干通直,天然整枝良好,树冠发育均匀,生长旺盛, 形体好的林木。 B 级木:辅助木,有利于促进优良木天然整枝和良好干形,对林地起良好作用的林木。 C 级木:枯立木、病虫害木、弯曲木、多头木以及有碍优良木生长的林木。 按小群体相对分级法进行分级。即: A 级木:在小群体中最高最粗、长势良好,在林分中起主导作用,属于第一林冠。 4 DB22/T 1191—2011 B 级木:高度和 A 级

pdf文档 DB22-T 1191-2011 天然次生蒙古栎林生态恢复技术规程 吉林省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4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4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DB22-T 1191-2011 天然次生蒙古栎林生态恢复技术规程 吉林省 第 1 页 DB22-T 1191-2011 天然次生蒙古栎林生态恢复技术规程 吉林省 第 2 页 DB22-T 1191-2011 天然次生蒙古栎林生态恢复技术规程 吉林省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SC 于 2022-10-26 13:53:54上传分享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