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100 C 52 备案号: 吉 DB22 林 省 地 方 标 准 DB22/T 2064—2014 壳型铸造工艺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与评价规程 Testing and assessment regulations for occupational hazard factors in shell casting process 2014 - 05 - 04 发布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 - 06 - 01 实施 发 布 DB22/T 2064—2014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王宏峰、陈彬、孙永欣、马连英、姚恕、杨迪、杨众、王文俊、朱德春、李重 啸、温博、杨平。 I DB22/T 2064—2014 壳型铸造工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壳型铸造工艺壳型制作装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的目的、基本原则、依据、范 围、内容、危害因素识别、检测方法、程序和报告编写格式等。 本标准适用于由壳型铸造工艺壳型制作装置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 2(所有部分)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Z 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GBZ/T 160(所有部分)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GBZ/T 189(所有部分)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GBZ/T 197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技术导则 DB22/T 92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壳型铸造 shell mold casting 用硅砂或锆砂与树脂的混合料或树脂覆模砂形成薄壳铸型的铸造方法。 3.2 壳型制作 shell mold making 通过以下工艺流程,用一种遇热硬化的覆模砂覆盖在加热的金属模板上,使其硬化为薄壳,薄壳厚 度一般为6 mm~12 mm,再加温固化薄壳,使其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因此将上下两片型壳用夹具卡 紧或用树脂粘牢后,不用砂箱即可构成铸型,金属模板的加热温度一般为300 ℃左右,使用的覆模砂为 树脂砂,即以酚醛树脂为粘结剂的树脂砂。 3.3 壳型树脂砂 shell mold resin sand 1 DB22/T 2064—2014 用于制造壳型的热塑性酚醛树脂砂。其粘结剂为苯酚与甲醛摩尔比大于6 的固体热塑性酚醛树脂, 需加入固化剂乌洛托品才能加热固化。常加有硬脂酸钙以提高其流动性和脱模性。制造壳芯时多将其预 制成覆膜砂。 3.4 职业病危害 occupational hazard 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3.5 职业病危害因素 occupational hazard factors 职业活动中影响劳动者健康的各种危害因素的统称。 3.6 职业接触限值 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机体不致引起急性或慢性有害健康影响的容许接触的有 害因素的限制量值。本标准规定的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浓度均不应超过GBZ 2规定。 3.7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protective facility for occupational hazard 以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 或影响,达到保护劳动者健康目的的装置。 3.8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assessment for detecting of occupational hazard factors 在对检测结果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浓度或强度), 防护措施及其效果进行的评价。 3.9 工程分析 analysis for engineering 通过了解项目所具有的工艺特点、工艺流程和卫生防护水平,为剖析项目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 素的种类、性质、时空分布及其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筛选主要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单元而对建设项目 的工程特征和卫生特征所进行的系统、全面的分析。 3.10 接触水平 exposure level 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接触某种或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和接触时间。 3.11 职业卫生调查 2 occupational health investigation DB22/T 2064—2014 针对职业卫生基本情况、生产过程、劳动过程和工作环境开展的卫生学调查。 4 检测依据 4.1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方法 4.1.1 现场检测方法包括: a) 检气管法; b) c) 4.1.2 a) b) c) 便携式气体分析仪测定法; 物理因素的现场检测。 实验室检测方法包括: 称量法:主要用于粉尘的测定; 光谱法:广泛用于金属、类金属及其化合物、非金属无机化合物以及部分有机物的测定,如分 光度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等; 色谱法:主要用于有机化合物和非金属无机离子的测定,如气相色谱法、液相色谱法、离子色 谱法等。 4.2 样品采集前的准备 4.2.1 收集用人单位技术资料 现场调查在用人单位有关人员的陪同下进行,收集内容主要包括: a) 壳型制作装置的组成和总平面布置图; b) 各车间劳动定员、工作班制、工种或岗位划分、工作性质(固定式或流动性等)和工作活动范 围; c) 生产工艺流程(图)、原辅材料(名称、MSDS、成分、年和日用量)、中间产物、产品(名称、 成分、年和日产量)、壳型制作生产装置设备(名称、数量、参数)、设备布局(图); d) 职业病防护设施(名称、数量、参数); e) 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名称、技术参数、更换周期)。 4.2.2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接触情况 调查内容包括: a) 根据现场调查和生产工艺,明确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工作地点、接触的工种或岗位;当难以 确定时应进行预检测和定性分析。装置以覆膜砂射芯机及管道进行原辅材料的生产及运输;工 艺流程中存在人工进料、更换模具、手动和半自动调整控制的作业方式。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 的岗位为树脂砂混制岗位,主要作业为加型砂、再加固化剂充分混均匀 、再出砂等连续混砂 机供砂工艺;脱模岗位,主要作业为起模、检查壳型完好情况和进行必要的修整等工艺;固化 岗位,主要作业为添加固化剂;正确选择采样检测点和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种; b) 明确有害因素存在状态、产生和扩散规律、环境条件等。 4.2.3 采样或检测设备准备 准备内容包括: a) 检查将使用的空气收集器、空气采样器和空气检测器等的性能和规格; b) 检查固体吸附剂管和滤料的空白、采样效率和解吸效率或洗脱效率; 3 DB22/T 2064—2014 c) 现场工作人员应根据现场生产状况和职业病危害情况,配备必要、有效的个体防护用品(衣帽、 口罩、眼镜、手套、鞋、耳塞等)。 4.2.4 质量控制 通过监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消除质量环上所有阶段引起不合格或不满意效果的因素,以达到质 量要求,采用的质量作业技术和活动包括: a) b) c) d) e) f) 人员因素; 仪器设备因素; 标准物质和关键试剂因素; 环境条件因素; 采样、保存的误差来源; 样品分析时的误差来源。 4.3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4.3.1 定点采样点和采样位置的确定 在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测定时,较常采用定点检测。定点检测是以空气中职业病危害因素 的浓度来表示个体接触水平,有助于了解场所污染的背景值,其所需设备简单,运行成本较低。 定点采样点和采样位置按GBZ 159执行,具体应: a) 采样点:在型砂混制岗位的混砂机和管线设备,造型岗位的覆膜砂射芯机和管线设备,固化岗 位的固化剂配制、固化剂注入设备和管线,以及工作人员操作处设置采样点; b) 采样位置:采样位置一般设在工作人员操作呼吸带高度的下风侧。 4.3.2 个体采样 定点检测所获得的结果是从背景水平推算而来的,不能确切反映工人实际接触水平。而个体采样是 运用个体采样技术,可以随着工人操作连续检测,方法简便,是估计个体暴露水平的较好方法。 采样对象和采样对象数量的选定按照GBZ 159执行,具体应: a) 选定壳型制作装置具有代表性的劳动者,将空气收集器佩带在采样对象的前胸上部,其进气口 b) 尽量接近呼吸带进行个体采样; 要在现场调查的基础上,根据检测的目的和要求,选择采样对象。在工作过程中,凡接触和可 能接触有害物质的劳动者都列为采样对象范围,采样对象中必须包括不同工作岗位的、接触有 害物质浓度最高和接触时间最长的劳动者,其余的采样对象应随机选择。 4.3.3 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质和粉尘的测定方法 氨、氰化氢、氮氧化物、甲醛、苯酚、酚、烯烃、苯、烷烃、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矽尘、石灰石 粉尘和其他粉尘等工作场所空气中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测定,以及为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配 套的检测方法的选取按GBZ/T 160等有关现行国家标准执行,在无上述规定时,也可用国内外公认的测 定方法执行。 4.3.4 物理因素和不良气象条件 噪声、高温、温度、湿度和风速等因素按GBZ/T 189相应部分规定的方法测定。 4 DB22/T 2064—2014 4.4 职业病防护措施效果及建筑卫生学要求 根据检测规范和方法,对采暖、通风、空气调节、采光照明、微小气候等建筑卫生学内容进行检测。 对于不可避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超标情况,应针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的防护效果进行检测,并对职 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效果和职业卫生管理措施进行评价。 4.5 空气检测类型 4.5.1 用于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的空气检测 4.5.1.1 在评价职业接触限值为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时,应选定有代表性的采样点,在空气中有害 物质浓度最高的工作日采样 1 个工作班。 4.5.1.2 在评价职业接触限值为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或最高容许浓度时,应选定具有代表性的采样点, 在一个工作班内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最高的时段进行采样。 4.5.2 其他类型的空气检测 4.5.2.1 监督检测 4.5.2.1.1 在评价职业接触限值为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时,应选定具有代表性的工作日和采样点进 行采样。 4.5.2.1.2 在评价职业接触限值为短时间接触容许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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