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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20 B 66 DB34 安 徽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4/T 1817—2013 中小径散生竹笋用林丰产栽培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 on high-yield cultivation of small and medium sized monopodial bamboo plantation for shoot production 2013 - 02 - 04 发布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 - 03 - 04 实施 发 布 DB34/T 1817—2013 前 言 本标准依据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宁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归口单位:安徽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本标准起草单位:宁国市林业局、宁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宁国市科技局、宁国市乡味源农产品开 发有限公司、宁国市东部竹笋产销专业合作社、浙江农林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桂仁意、徐慧琴、储德传、凌雪峰、张玉青、叶远银、王敏、汪贵才、金德保、 刘宏斌、开小红。 I DB34/T 1817—2013 中小径散生竹笋用林丰产栽培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小径散生竹笋用林的术语和定义、幼林营造、幼林管护、成林丰产培育、覆盖高产 林培育、有害生物防治。 本标准适用于中小径散生竹笋用林的丰产栽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4285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 8321.1~6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 15569 农业植物调运检疫规程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NY 525 有机肥料 NY 884 生物有机肥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中小径散生竹 small and medium sized bamboo 指适生生境下,成竹胸径为 2 cm~8 cm、具有真鞭的散生笋用竹种,如雷竹(Phyllostachys violascens)、红壳竹(Phyllostachys iridescens)、高节竹(Phyllostachys prominens)、花哺鸡 竹(Phyllostachys glabrata)、乌哺鸡竹(Phyllostachys vivax)、石竹(Phyllostachys nuda)、 浙江淡竹(Phyllostachys meyeri)等。 3.2 退笋 Degraded shoot 指自然生长过程中,由于后期营养供给不足或遭受逆境胁迫而不能生长成竹的竹笋。 3.3 秆柄 Culm neck 1 DB34/T 1817—2013 竹秆与竹鞭连接部位,俗称“螺丝钉”。 3.4 竹林结构 Stand structure 竹林树种组成及其立竹(木)个体在林地上的空间分布格局,由与竹林生长和产量关系密切的林分 结构因子的指标体系构成。 3.5 立竹密度 Standing culm density 2 单位面积上活立竹的株数,用“株/hm ”表示。 3.6 年龄结构 Age structure 林分中不同年龄竹株的数量之比。 3.7 竹林均匀度 Evenness of number distribution 单位面积平均立竹株数与其标准差的比值。 3.8 竹林整齐度 Evenness of breast width distribution 竹林平均胸径与平均胸径的标准差的比值。 3.9 酿热物 Heat generating material 酿热物是指发酵时能产生热的有机物。竹叶 C/N 为 20~30,属中温型酿热物,发热适中而持久; 稻草 C/N 为 70 左右,属低温型酿热物,发热慢但时间持久;菜饼、豆饼等 C/N 在 6 以下,为高温 型酿热物,发热速度快且温度高。 4 竹林营造 4.1 造林地选择 4.1.1 气候条件 年平均气温 15℃~16.5℃,极端最低气温不低于 -8℃,年均降水量 1000 mm 以上,有明显的春 雨期、梅雨期和秋雨期。 4.1.2 地形条件 海拔 500 m 以下,坡度 20 度以下,背风向阳、光照充足、交通方便、靠近水源的丘岗缓坡、山 麓、山谷洼地、河漫滩、平原旱地或抛荒地。 2 DB34/T 1817—2013 4.1.3 土壤条件 疏松、肥沃、湿润且排水良好的壤土,土层深 50 cm 以上,pH 值 5.0~7.0。土壤环境质量应符 合 GB 15618 中二级标准的规定。 4.1.4 灌溉水要求 竹林灌溉用水质量应符合 GB 5084 的规定。 4.1.5 环境空气质量要求 造林地环境空气质量应符合 GB 3095 中二级标准规定。 4.2 造林地整理 4.2.1 整地方法 全垦整地,清除石块、杂草(灌)。整地深度为 30 cm~40 cm。15 度以下可采取全垦,16 度— 20 度可采用带状垦复整地。 4.2.2 开沟排水 谷洼地带或抛荒地栽植须开排水沟。每隔 10 m 开一条,沟宽 30 cm,沟深 40 cm。 4.2.3 挖穴 2 2 挖穴 900 个/hm ~1 350 个/hm ,穴长 60 cm,宽 50 cm,深 40 cm,上下等大,“品”字型排列。 4.3 母竹选择 4.3.1 来源 从生长健壮、分枝较低、竹节正常、未开花、无病虫害且土壤有一定粘度的竹林中选取。生长衰弱、 病虫为害严重的老竹林或土壤沙性重的竹林中均不适合选挖母竹。 4.3.2 年龄 1 年~2 年生。 4.3.3 秆高 去梢后秆高 3 m~4 m,枝下高 1.8 m 以下。 4.3.4 胸径 1.8 cm~3.5 cm 4.3.5 竹鞭 竹鞭为 2 年~3 年生壮龄鞭,金黄色。 4.4 母竹挖掘 4.4.1 挖掘方法 3 DB34/T 1817—2013 根据母竹鞭的走向,沿竹鞭两侧逐渐深挖,截断竹鞭,然后沿竹篼四周 30 cm 左右带土深挖、起 苗。 4.4.2 留鞭 来鞭留长 20 cm 左右,去鞭留长 30 cm 左右、且有 3 个以上健壮饱满的侧芽。竹鞭切口平滑不 开裂。 4.4.3 留枝 挖起后立即截梢,留枝 6 盘~7 盘,就地栽植或枝叶稀疏的可留枝 8~9 盘,远距调运、起栽间 隔时间较长、2 株~3 株挖成一丛或枝叶浓密的可留枝 5~6 盘,。顶部切口呈马耳形且平滑不开裂, 并在最上一盘留枝之上多出留 10 cm 以上节段。枝叶浓密时要适当修剪。 4.4.4 带土 竹篼须带宿土 7.5 kg~10 kg。 4.4.5 其它 秆柄、侧芽不得受损伤。 4.5 检验、调运 4.5.1 检验要求 母竹检验应逐株进行,其中 4.3、4.4.2、4.4.3、4.4.4、4.4.5 中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该株母 竹为不合格,其余项目可酌情处理。 4.5.2 检验证书 向外县、外省调运的母竹,应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的内容有:母竹名称、年龄、批号、数量、起 挖日期、包装日期、母竹培育单位、检验人员签名、审批人签名、签证日期,并附合格证书。 4.5.3 病虫检疫 母竹调运须经森林植物检疫部门检疫,出具检疫合格证书。 4.5.4 调运 母竹调运须经林业主管部门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合格证书,无合格证书的母竹不得调运。 4.6 包装、运输、存放 4.6.1 包装 需远距离装运时,要将每株母竹的竹篼用麻袋、稻草或其他材料包扎,防止宿土脱落致使鞭芽受损, 并及时洒水,保持根部湿润,附检验证书,一车一证。 4.6.2 装运 搬运和装车时,母竹用手提或肩挑,不能用肩扛,平放或斜放于车厢内,做到轻拿轻放并用蓬布覆 盖。装车后及时启运,长距离运输要常洒水,保持竹篼和竹叶湿润。运到卸货时要轻拿轻放,不可抛丢。 应随挖、随运、随栽。起挖后的母竹应妥善存放,覆盖遮荫,避风吹日晒。 4 DB34/T 1817—2013 4.7 造林方法 4.7.1 造林时间 以春季 2 月下旬~3 月、梅季 6 月上中旬、秋季 10 月~11 月为宜,遇久旱不宜种植。 4.7.2 造林密度 2 2 900 株/hm ~1350 株/hm 。 4.7.3 栽植技术 栽植技术要点为“深穴、浅栽、鞭平、鞭土密接”。栽植时,先回填表土,母竹的竹鞭平置,深 15 cm~20 cm,鞭土密接,下紧上松,表面培成馒头形,栽植深度比母竹原产地深 5 cm~10 cm 即可。天 气干旱时要浇水保湿,应一次灌透。可单株或成丛栽植,成丛栽植可 2 株~3 株 1 丛;种植时竹鞭应 水平,竹秆顺其自然,不强求直立。单株种植要求去鞭方向一致,成丛栽植时要求鞭向成离心状。 5 幼林管护 5.1 间作套种 新造林地前两年可进行林农间作,以耕代抚。间种作物以能起固氮的豆类植物或能改良土壤的绿肥、 蔬菜、非攀援性瓜果类为宜,忌种高秆作物、攀援性植物、秸秆或地下部分腐烂后呈碱性及耗肥量大的 作物。 5.2 除草 若未间作农作物,须根据杂草生长情况,适时除草,一般每年至少 3 次,即春、夏、秋季各一次。 杂草铺于地面或翻埋土中。 5.3 施肥 一年施肥 2 次,结合除草松土进行。第四年以后按成林标准施肥。 5.3.1 第一年:种植后 3~4 个月,结合除草松土,按 N:P2O5:K2O =3:1:1、30%有效含量配方肥计算, 每株母竹施配方肥 0.5 kg。 2 5.3.2 第二年:5 月~6 月、9 月~10 月,结合除草松土进行 2 次施肥,全年施配方肥 600 kg/hm 。 第一次施肥量占全年总量的 60%,第二次占全年的 40%。 2 5.3.3 第三年:5 月~6 月、9 月~10 月,结合除草松土进行 2 次施肥,全年施配方肥 900 kg/hm 。 第一次施肥量占全年总量的 60%,第二次占全年的 40%。 5.4 新竹留养 遵循“稀、壮、远”原则,即采用疏笋养竹、留大挖小、留远挖近等方法,选留均匀健壮笋作母竹, 每株母竹留新竹 1 株~2 株。至第 4 年竹林郁闭时,可按成林标准留养。 5.5 水分管理 栽后若久旱无雨,土壤干燥时,应及时浇灌。若久雨不晴,林地积水时需及时清沟排水。 5.6 钩梢 5 DB34/T 1817—2013 新竹抽枝展叶后钩梢,留枝 12~14 档,防止风雪为害。 5.7 竹林保护 防止家畜进入,及时防治有害生物危害。 6 成林丰产培育 6.1 竹林结构控制 6.1.1 立竹密度 2 2 根据不同竹种,平均立竹胸径 2.0 cm~8.0 cm,立竹密度 6000 株/hm ~21000 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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