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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30 B 43 DB45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 DB 45/T 1652—2017 浦北黑猪养殖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Pubei black pig breeding 2017 - 12 - 30 发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 - 01 - 30 实施 发 布 — DB45/T 1652 2017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钦州市水产畜牧兽医局、钦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钦州市水产畜牧兽医局、钦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浦北县水产畜牧兽医局、浦北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智、周敏荣、胡礼通、张仁球、张传福、陆节艺、宋云鹤、韦子先、韦小英、 曾骋。 I — DB45/T 1652 2017 浦北黑猪养殖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浦北黑猪的术语和定义、选址与布局、营养需要、饲养管理、饲料及兽药使用、综合 防疫、出栏、产品标识、生产记录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广西境内浦北黑猪品种的养殖。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0648 饲料标签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 16548 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范 GB 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NY/T 682 畜禽场场区设计技术规范 NY/T 5030 无公害农产品 兽药使用准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浦北黑猪 Pubei black pig 在浦北县域内以杜洛克公猪为父本、浦北县本地陆川猪为母本繁育成毛色和肤色均为黑色,符合本 标准养殖技术要求的商品肉猪,并经申请取得地理标志产品。 4 选址与布局 4.1 选址 应符合NY/T 682的要求。 4.2 布局 规模养猪场设生活区、生产区、无害化处理区,各区分开且相距≥50 m。生产区布置在生活区 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无害化处理区在前两区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生产区分设繁殖区、保育区、育成 区,各区相距宜为 20 m~30 m。 4.2.2 规模养猪场场区占地面积应符合 NY/T 682 的要求,每相邻两栋猪舍间的距离 8 m~12 m 为宜。 4.2.3 猪舍布局分设净道与污道,净道与场区大门相通,污道与无害化处理区相通。 4.2.1 1 — 场区周围建设围墙、防疫沟或建立绿化隔离带。 家庭散养户可参照规模养猪场设置布局,或根据地形、地势和风向确定猪舍和设施的相对位置。 DB45/T 1652 2017 4.2.4 4.2.5 5 营养需要 根据不同猪群的营养需要量配制不同的配合饲料。浦北黑猪营养需要参考值、参考饲料配方见表1、 表2、表3。 表1 仔猪饲养营养日需要量 营养成分 体重(kg) 饲喂量(kg) 消化能 粗蛋白 (kcal/kg) (g) 钙(g) 磷(g) 食盐(g) 胡萝卜素(mg) 1~5 以下 0.25~0.30 875 57.5 2.1 1.6 0.75 2.3 5~15 以下 0.50~0.80 1 664 109.2 3.3 2.8 1.4 3.6 表2 生长育肥猪饲养营养日需要量 营养成分 体 类别 重 (kg) 采食风 蛋氨 干料量 消化能 粗蛋 (kg) (kcal/kg) 白(g) 钙(g) 磷 食盐 胡萝卜 赖氨 (g) (g) 素(mg) 酸(g) 苏氨 氨酸 酸(g) (g) 小猪 中猪 大猪 15~30 0.95~ 以下 1.10 30~60 1.63~ 以下 2.00 60~90 2.42~ 以下 2.80 90~ 3.1~ 140 3.5 异亮 酸+胱 氨酸 (g) 3 040 190.0 6.1 5.1 2.5 6.7 / / / / 5 216 261 9.3 7.8 4.9 / 10.9 7.3 7.1 7.8 7 744 363 12.6 10.4 7.3 / 14.0 9.4 8.5 10.4 9 920 434 14.6 12.1 9.3 / 16.7 9.3 9.9 12.4 注:猪群体重在15 kg~30 kg以下的,饲喂量为非采食风干料量。 表3 浦北黑猪饲养的饲料配方 类别 体重(kg) 配合比例(%) 玉米 豆粕 鱼粉 乳精粉 麦糠 米糠 青粗料 预混料 乳猪 7 kg~15 kg 以下 56 24 5 5 6 / / 4 小猪 15 kg~30 kg 以下 63 25 / / 8 / / 4 中猪 30 kg~60 kg 以下 63 20 / / 10 3 / 4 大猪 60 kg~出栏 62 19 / / 10 5 适量 4 2 — DB45/T 1652 2017 6 饲养管理 6.1 哺乳仔猪 仔猪产出后,应及时用消毒过的抹布将口鼻内和全身粘液擦干。断脐应离腹部 3 cm~5 cm,断 脐后用碘酒消毒,如流血不止,用缝线扎紧止血。 6.1.2 假死仔猪应及时抢救。如迅速清除仔猪口、鼻内的粘液,进行人工呼吸或提起仔猪的后肢,用 手拍打背部,促使其呼吸。 6.1.3 早喂初乳,固定奶头。仔猪产出后 1 h~2 h 喂初乳,全部产出后固定奶头,个体大的吸后面奶 头,个体小的吸前面奶头。 6.1.4 保温:仔猪初生时护仔栏温度为 35 ℃,以后调整灯泡高度或度数,每天下降 0.5 ℃~1 ℃;一 周后控制在 28 ℃~30 ℃。 6.1.5 仔猪产出后 2~3 日龄注射铁钴合剂或牲血素补铁,宜采用一次性注射 150 mg~200 mg 铁。 6.1.6 仔猪产出后 7 d 开始诱教补喂乳猪料。 6.1.1 6.2 断奶仔猪 仔猪 21~28 日龄断奶。仔猪断奶后维持在原栏饲养 5 d~7 d,喂原乳猪料,逐步进行饲料、饲 养制度和环境过渡。 6.2.2 断奶第一周日喂料量以够吃到下次喂料前为度,少喂勤添。第 2、3 周日喂料次数逐步减至 2~ 3 次,每天每头投喂精料量参见表 1。应注意控制料量,防止补偿性过食。 6.2.3 转群:仔猪体重一般达 15 kg 时,方可转入生长育肥猪舍。 6.2.1 6.3 生长育肥猪 按体重大小、强弱、公母分栏饲养,每栏 9~10 头,每头占栏面积 0.8 m ~1.2 m 。 饲养方式:采用分段圈养和适度放养。 喂料:自由采食,饲喂量随体重增加而增加,投喂精料量参见表 2。日喂 2~3 次,料型为湿料 饲喂或干料饲喂。 6.3.4 夏天做好防暑降温,冬天做好防寒保暖工作。夏天可采用遮阳、喷水降温,冬天可采用铺设垫 草保暖。 6.3.1 6.3.2 6.3.3 2 2 7 饲料及兽药使用 饲料和饲料原料应无霉变、无结块、无异味、无异嗅,并应符合 GB 13078 的要求及有关规定。 生产和使用的饲料产品所用原料应是《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饲料药物 添加剂使用规范》收录的品种,不应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药物或物质。 7.3 采购和使用的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药物饲料添加剂应是按规定取得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 文号的产品;采购和使用的单一饲料应取得生产许可证。 7.4 配合饲料中饲料添加剂的含量应符合《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的规定。 7.5 药物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的要求,并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 7.6 饲料标签应符合 GB 10648 要求。 7.7 兽药使用符合 NY/T 5030 的规定,不得使用禁用兽药。 7.8 实行用药登记管理制度,建立用药档案。 7.1 7.2 3 — DB45/T 1652 2017 8 综合防疫 8.1 卫生消毒 8.1.1 消毒剂的选择 消毒剂要选择对人和猪安全、没有残留毒性、对设备没有破坏、不会在猪体内产生有害积累 的消毒剂,并应符合 NY 5030 的规定。 8.1.1.2 应选择不同类型的消毒剂交替使用,避免产生耐药性。 8.1.1.3 进入场区的消毒室及对运输车辆消毒可采用化学消毒剂;生产区内采用微生物喷雾消毒。 8.1.1.1 8.1.2 消毒对象 8.1.2.1 车辆消毒 车辆出入猪场,应经过消毒池和消毒通道消毒,车身和车底盘进行喷雾消毒。 8.1.2.2 环境消毒 猪舍周围环境、道路,每周消毒1次;猪场周围及场内污水池、排粪坑和下水道出口,每月消毒1 次。出现疫情时每天应用2%~3%烧碱或2%~3%过氧乙酸喷雾消毒1次。 8.1.2.3 猪舍消毒 每天清扫,早、晚各消毒1次。每批猪只转舍或出栏后,彻底清扫、冲洗,待地面干操后,进行喷 雾消毒或熏蒸消毒,间隔1~2周后方可使用。 8.1.2.4 带猪消毒 正常情况下每2~3周带猪消毒1次,出现疫情时每天带猪消毒1次。每次转群时带猪消毒1次。冬季 宜选择晴天温暖时进行消毒。可用于带猪消毒的消毒剂有:0.1%新洁尔灭,0.3%过氧乙酸,0.1%次 氯酸钠。 8.1.2.5 用具消毒 应对饲养器械如保温箱、补料槽、饲料车、料箱等进行每天消毒1次;防治器械、配种器械应在使 用前彻底消毒。 8.1.2.6 人员消毒 人员进入生产区应洗澡、更衣换鞋,采用淋浴或喷雾等方法进行消毒。 8.2 疫病防控 8.2.1 免疫 8.2.1.1 疫苗质量符合国家兽用生物制品标准的要求,不得使用未经农业部批准的或已淘汰或不在有 效期内或不按贮存条件冷藏的疫苗。 8.2.1.2 疫苗按规定冷链要求运输和贮存,以确保免疫效果。 8.2.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及其他法规要求, 结合当地疫病流行规律和本场实际,制定免疫程序,实施预防接种。对国家规定强制免疫的疫病,猪群 免疫密度要达到 100%,免疫后佩带免疫标识。 4 — 8.2.1.4 预防接种严格按照疫苗使用说明书标注的免疫途径、免疫方法和免疫剂量进行免疫;免疫前 应对免疫器械进行严格消毒;注射接种时对注射部位进行消毒,实行一猪一针,防止交叉感染。 8.2.1.5 猪场应结合抗体监测实施免疫接种。 8.2.1.6 对免疫后出现不良反应者,应及时处置。 8.2.1.7 使用弱毒菌苗免疫时,在免疫前后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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