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5.020 CCS B 64 DB63 青 海 省 地 方 标 准 DB63/T 1988—2021 小微湿地认定规范 2021 - 12 - 17 发布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 - 03 - 01 实施 发 布 DB63/T 1988—2021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认定指标 .......................................................................... 2 5 认定办法 .......................................................................... 3 6 名录管理 .......................................................................... 3 7 保护管理 .......................................................................... 4 附录 A (规范性) 小微湿地申报书 .................................................... 5 附录 B (规范性) 小微湿地名录信息表 ................................................ 7 I DB63/T 1988—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由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青海省湿地保护中心、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湿地管理处、野趣生境环境设计(成 都)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肖锋、季海川、马春艳、马元杰、郭发新、吉震宇、刘华、叶兆欣、王孝发、 宋维菊、雷延明、莫玉花、曹选泰、牛梁山、邓无畏、黄浩、陈任丽、陈仁静。 本文件由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监督实施。 II DB63/T 1988—2021 小微湿地认定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小微湿地认定指标、认定办法、名录管理及保护管理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小微湿地认定和编目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24708-2009 湿地分类 GB/T 26535-2011 国家重要湿地确定指标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湿地 永久的或间歇性的沼泽地、泥炭地、水域地带,带有静止或流动、淡水或半咸水及咸水水体,包括 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m的海域。 [来源:GB/T 24708-2009,2.1] 3.2 小微湿地 半年以上有水且水源稳定、面积在600m²-80000m²,具有一定生态、文化服务功能的小型、微型湿 地。包括湖泊、沼泽、河流、泉、河湾、盐湖等天然湿地,池塘、坑塘、沟渠、景观水面、盐田等人工 湿地。 3.3 极危 当一分类单元的野生种群面临即将绝灭的几率非常高,即符合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制定的物种 濒危等级的极危标准中的任一标准时,该分类单元即列为极危。 [来源:GB/T 26535-2011,2.2] 3.4 1 DB63/T 1988—2021 濒危 当一分类单元未达到极危标准,但是其野生种群在不久的将来面临绝灭的几率很高,即符合世界自 然保护联盟(IUCN)制定的物种濒危等级的濒危标准中的任一标准时,该分类单元即列为濒危。 [来源:GB/T 26535-2011,2.3] 3.5 易危 当一分类单元未达到极危或者濒危标准,但是在未来一段时间后,其野生种群面临绝灭的几率较高, 即符合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制定的物种濒危等级的易危标准中的任一标准时,该分类单元即列为易 危。 [来源:GB/T 26535-2011,2.4] 4 认定指标 4.1 湿地类型重要性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a) 是该区域主要自然湿地类型的典型代表; b) 该湿地类型在当地具有稀缺性。 4.2 区位重要性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a) 是人畜饮水或生活用水的重要水源地; b) 在所在区域内具有重要的生态区位。 4.3 调节服务功能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a) 在调节径流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b) 在改善水质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c) 在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d) 发挥着重要的碳汇功能。 4.4 物种保护重要性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a) 区域内调查到 1 种及以上的极危或濒危或易危生物物种; b) 区域内调查到 1 种及以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 c) 区域内调查到 1 种及以上青海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 4.5 文化服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a) 在保护、弘扬区域历史文化或某些独特地域文化方面具有重大价值; b) 在开展生态科学研究或生态教育方面具有重要价值; 2 DB63/T 1988—2021 c) d) 在改善社区生活环境方面具有重要价值; 在促进人与自然共生及社会和谐发展方面具有重要价值。 5 认定办法 5.1 认定机构 省级林草主管部门负责小微湿地的审核、认定工作。 5.2 认定方式 县(市、区、行委)级林草主管部门根据认定指标,筛选出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小微湿地,填报申报 材料,经市(州)林草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省级林草主管部门。 5.3 命名规则 小微湿地命名按如下规则进行: 青海+市、县(市、区、行委)+村(社区)+湿地名+小微湿地。 例如:青海循化团结村骆驼泉小微湿地。 5.4 申报材料 应提交下列材料: a) 申报书(见附录 A); b) 名录信息表(见附录 B); c) 图件。图件应以最新行政区划图和遥感影像为底图,注明经纬坐标网,标记湿地等基础地理信 息; d) 反映湿地资源及生态环境现状、重要物种资源的影像材料。 5.5 认定条件 凡符合上述第4.1项-4.5项任一指标的,可认定为小微湿地。 5.6 补充说明 存在土地权属争议的,原则上不予认定。 6 名录管理 6.1 名录发布 名录发布按以下要求: a) 小微湿地经省级林草主管部门认定后,可纳入小微湿地名录进行管理; b) 小微湿地名录由省级林草主管部门负责发布; c) 列入名录管理的小微湿地湿地率不得低于 60%; d) 小微湿地名录在发布、名录调整、更新发布前应当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湿地面积、范围、土地 权属、主管部门、管理单位等,公示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 更新公布后,应当及时通过官网及本行政区域内主流媒体进行刊载。 e) 小微湿地名录及名录调整、 3 DB63/T 1988—2021 6.2 名录内容 小微湿地名录包括:名称、行政区域、四至界限、总面积、湿地面积、湿地类型、海拔、管理机构、 责任主体。 6.3 名录调整 调整小微湿地名录中的湿地,由县(区)级林草主管部门提出,经市(州)、省级林草主管部门审 核公示后批准。 7 保护管理 7.1 市(州)、县(市、区、行委)级林草主管部门应对纳入小微湿地名录的湿地进行有效保护,开 展定期监测,确保湿地的结构和生态功能稳定; 7.2 征占用纳入小微湿地名录管理的小微湿地,由省级林草主管部门审核批复。 4 DB63/T 1988—2021 AA 附 录 A (规范性) 小微湿地申报书 小微湿地申报书见表A.1。 表A.1 小微湿地申报书 名 称 (青海+市、县(区)+村(社区)+湿地名+小微湿地) 行政区域 (小微湿地所在县级行政区划单位名称) 地理坐标 (小微湿地所跨的经纬坐标) 四至界限 (通过行政区界、地名、水位线或交通线路等形式,对小微湿地的范围和四至界限进行准确、简要 的名字描述) 河流湿地 (保留两位小数) 湖泊湿地 (保留两位小数) 沼泽湿地 (保留两位小数) 人工湿地 (保留两位小数) 合计 (保留两位小数) 面积(m²) 主要湿地类型 土地所有权 周边土地 使用情况 1.国有 2.集体 (小微湿地周边 50 米内土地使用类型,建设用地或非建设用地) 主管部门 责任主体 (涉及一个镇(乡)的,填写镇(乡)人民政府,涉及多个镇(乡)的,填县(市、区、行委)人 民政府) 符合条款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传 真 5 DB63/T 1988—2021 表 A.1 小微湿地申报书(续) 简要叙述地质、地貌、气候、水文、土壤、植被、生物多样性等状况。 自然 环境 要素 包括水文要素、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质、水体深度、水位降幅和稳定度、浊度. 湿地 水环境 要素 6 DB63/T 1988—2021 BB 附 录 B (规范性) 小微湿地名录信息表 小微湿地名录信息表见表B.1。 表B.1 小微湿地名录信息表 序号 名称 行政 地理 四至 区域 坐标 界限 总面积 湿地 湿地 面积 类型 海拔 管理 机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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