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 file download
文库搜索
切换导航
文件分类
频道
联系我们
问题反馈
文件分类
联系我们
问题反馈
批量下载
淄博市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条例 (2017年1月24日淄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2017年3月29日山 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批准 根据2020年8月27日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并经 2020 年9月25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的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关于修改〈淄博市节约能源条例〉等九件地方性 法规的决定》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煤炭质量 第三章 煤炭燃用 第四章 煤尘防治 第五章 监督管理 1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煤炭清洁利用行为,提高煤炭清洁利用水 平,推进生态淄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山 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 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煤炭清洁利用及其监督管理,适 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煤炭清洁利用,是指在煤炭生产、加工、经营 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采用科学合理的技术和措施,控制 或者减少环境污染,提高煤炭利用效率的活动。 第三条 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应当遵循源头防治、疏堵 结合、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是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的责任 主体,应当制定政策和措施,建立协调保障机制,构建清洁、 高效、低碳、安全、可持续的煤炭清洁利用体系。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上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 2部门的要求,做好本辖区内的煤炭清洁利用工作。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是本市煤炭清洁利用的主 管部门,具体负责煤炭清洁利用的监督管理和协调指导工作。 区县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是区县煤炭清洁利用的主管部 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煤炭清洁利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市、区县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和推进能源结构调 整和产业结构调整工作,负责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和清洁能源开 发替代工作,依法督导企业节约利用煤炭资源。 市、区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在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中应 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公安机关负责查处阻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 职务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查处上道路行驶 的煤炭运输车辆的违法行为; (二)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煤炭燃用单位污染物治理设施 运行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三)市场监管部门会 同煤炭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无照经营 煤炭的违法行为,负责对 向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煤炭 检验检测 机构依法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对属于 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依法 实施强制检定; (四)交通运输、 城市管理部门根据 各自职责,负责查处 3煤炭道路运输 漏撒污染的违法行为。 第七条 生产、加工、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煤炭的企业 、 单位和其 他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本条 例的规定清洁利用煤炭,防 止或者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鼓励使用煤炭清洁利用 新技术、 新工艺,提高煤炭利用效 率,降低煤炭污染物排放。 第八条 煤炭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 以及新闻媒体应当加 强对 煤炭清洁利用法律法规、政策的 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清洁利 用煤炭和保 护环境的 意识。 第九条 煤炭管理部门应当建立 举报制度,公开 举报电话 和电子邮件地址,受理举报,组织调查处理或者 转交有关部门 调查处理。 任何单位和 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条例的违法行为进行 举报。 对举报属实的单位和 个人,煤炭管理部门应当 给予奖励。 第二章 煤炭质量 第十条 市煤炭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国 家、省规定的煤炭质量 标准以及本市大气污染防治的实际 需要,会 同市场监管、生态 环境等部门 拟定本市煤炭质量要求, 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 布 4实施。 第十一条 在本市 销售的煤炭、煤炭燃用单位燃用的煤炭, 应当符合本市煤炭质量要求的相应规定。 第十二条 煤炭生产企业应当建设 配套的煤炭 洗选设施,对 其开采的煤炭进行 洗选、加工, 降低硫分、灰分,提高煤炭质 量。 禁止销售和燃用 未经洗选的煤炭。 第十三条 煤炭经营企业和煤炭燃用单位应当建立煤炭质量 查验制度,对购销的每批煤炭的质量进行 抽样检测。 第十四条 煤炭经营企业和煤炭燃用单位应当建立煤炭 购销 台账,并保存相关交 易凭证。购销台账和交易凭证的保存 期限 不得少于二年。 煤炭购销台账应当如实记录每批次购销煤炭的 种类、数量 煤质检测结果、交易日期以及交易双方的名称、地 址、联系方 式等内容。 第十五条 市煤炭管理部门应当加 强对煤炭质量 状况的分 析 和评估,会同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对本市煤炭质量要求 适时作出调整, 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 布实施。 第三章 煤炭燃用 5第十六条 本市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 度。 市发展改革部门应当根据本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 标,会 同生态环境等部门制定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 案。区县人民 政府应当依据本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 标和减量替代工作方 案, 建立燃煤总量减量、等量替代机制, 逐步削减本行政区域燃煤 消费总量。 对于涉及燃煤的 固定资产 投资和技术改 造项目,审批部门 应当按照区域燃煤总量控制目 标以及减量、等量替代的 有关规 定,严格控制审批。 新批复建设的 涉及燃煤的 固定资产 投资和技术改 造项目, 应当按照批 复的燃煤总量进行建设、生产和使用。 第十七条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生态建设的 需要划定本 行政区域的煤炭 禁燃区, 报市人民政府 审核同意后公布实施。 煤炭禁燃区范 围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 善的 需要和经 济社会发展 状况逐步扩大。 在煤炭 禁燃区内, 禁止销售和燃用煤炭; 禁止新建、扩建 燃用煤炭的设施, 已建成的,应当在市人民政府规定的 期限内 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 他清洁能源。 第十八条 煤炭燃用单位应当采用清洁生产工 艺,配套建设 6除尘、脱硫、脱硝等装置,或者采 取技术改 造等其他控制大气 污染物排放的措施, 不得超标准、超总量排放污染物。 第十九条 新建、改建、 扩建燃煤发 电项目应当 符合国家、 省规定的大气污染物 超低排放 标准。 未达到大气污染物 超低排放 标准的在用燃煤发 电机组,应 当在市人民政府规定的 时间内完成改造。 第二十条 新建燃煤 锅炉等燃煤设施应当 符合国家、省规 定的大气污染物 超低排放 标准。 在用燃煤 锅炉等燃煤设施应当在市人民政府规定的 时间内 完成清洁能源替代或者技术改 造,减少煤炭用量和大气污染物 排放。 第二十一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民用 散煤管理制 度,制定 奖励或者补贴政策,推 广使用洁 净型煤等民用清洁煤 炭和节能环保 炉(灶),推进其 他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 生活源 直燃煤小锅炉应当在市、区县人民政府规定的 期限 内实施清洁能源替代。 无法替代的,应当关 停。 第二十二条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政策, 扶持相关企业 建立覆盖镇(街道)、 村(社区)的民用清洁煤炭 配送网络和 节能环保 炉(灶)销售网络。 民用清洁煤炭应当 封闭仓储、包装销售,并按照国 家标准 7对其质量、 数量、生产或者 销售单位等进行 标识,实现源头可 追溯。 第四章 煤尘防治 第二十三条 经营性储煤场的建设应当 符合国民经 济和社会 发展规 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的要求,并按照法定 程序办理相关 审批手续。 新建、已建经营性储煤场 不符合前款规定要求的, 由区县 人民政府 组织煤炭管理、 自然资源、 城市管理等部门或者镇人 民政府根据 各自职责依法处理。 第二十四条 禁止在以下区域内规 划和建设经营性储煤场: (一) 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 (二) 集中住宅区; (三)煤炭 禁燃区; (四) 名胜古迹、旅游景点周边一千米以内; (五) 出、入境河流两侧一千米以内; (六)水 库防洪水位线以外二千米以内。 第二十五条 储煤场内的煤炭储存区应当 密闭。确实不具备 密闭条件的,应当设 置不低于煤 堆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 取有 8
法律法规 淄博市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条例2020-09-28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5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赞助3元下载(无需注册)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5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赞助3元下载
本文档由 思考人生 于
2023-12-24 04:54:19
上传分享
举报
下载
原文档
(293.2 KB)
分享
友情链接
硅创社2024001-AIGC2023~2024跨年报告V1.0 2024.pdf
网络安全事件应急演练之实施过程.docx
GB-T 41787.1-2022 室内LED照明设备天花板安装接口 第1部分机械接口和电气接口规范.pdf
JR-T0223-2021 金融数据安全 数据生命周期安全规范.pdf
DB31-T 1240.2-2020 公共数据共享交换工作规范 第2部分:平台接入技术要求 上海市.pdf
GB-T 29157-2012 浮法玻璃生产生命周期评价技术规范 产品种类规则.pdf
NB-T 10605—2021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企业处理规划设计规范.pdf
GB-T 15116-2023 压铸铜合金及铜合金压铸件.pdf
T-CSAE 78—2018 电动汽车再生制动平顺性的评价 及试验方法.pdf
T-CIIA 022—2022 科学数据 云存储环境运维流程与服务要求.pdf
拉萨市行政调解规定.pdf
GB-T 42422-2023 金融机构风险管理 框架.pdf
GB-T 4223-2017 废钢铁.pdf
T-ZZB 2678—2022 高寿命汽车散热器电动风扇总成.pdf
GB-T 26935-2011 集装箱钢材表面处理和涂料施工规范.pdf
GB-T 32609-2016 网球拍及部件的物理参数和试验方法.pdf
GB-T 7716-2014 聚合级丙烯.pdf
GB-T 35659-2017 经济贸易展览会分级与评定准则.pdf
YD-T 4058-2022 电信网和互联网安全防护基线配置要求和检测要求 大数据组件.pdf
DL-T 920-2019 六氟化硫气体中空气、四氟化碳、六氟乙烷和八氟丙烷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pdf
交流群
-->
1
/
3
15
评价文档
赞助3元 点击下载(293.2 KB)
回到顶部
×
微信扫码支付
3
元 自动下载
官方客服微信:siduwenku
支付 完成后 如未跳转 点击这里 下载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
微信(点击查看客服)
,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